曾主演《我的长征》、《夜袭》、《战士》、《重案六组》、《追查到底》等影视剧的著名演员王挺,2009年5月在参加电视剧《高粱红了》拍摄时因烟火师误操作,致使脸部和双臂深二度、8%烧伤,治疗近三个月才恢复,导致其已签约的电视剧《尖刀》男一号(酬金70万元)无法出演。王挺认为制片方聘请无资质烟火师造成本次事故,起诉要求赔偿误工费70万元和精神抚慰金50万元。
王力博律师接受王挺委托后,经过多方搜集证据、缜密论证和法庭前后三次开庭及多次庭外调解,最终宣武法院采纳了王力博律师的代理意见,即: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其本质是在未来收入无法确定时,间接通过回顾受害人的历史收入来确立未来收入,而王挺在电视剧《尖刀》中70万元酬金是事先已确定的未来收入,并因侵权行为导致丧失,无须再回顾历史,就是《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从而判决支持了赔偿70万元(税后)误工费的诉讼请求、驳回其它诉讼请求。
王力博律师从客户利益出发,充分合理地运用法律规定,积极维护客户利益,赢得了客户的赞誉,展现了大成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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