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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德律师为阳光保险募集次级债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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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监会批准阳光保险集团募集规模不超过18亿元的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大成高级合伙人刘新德律师为本次发债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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