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13日,宁波先锋新材料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63)成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受宁波先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大成上海的王汉齐律师、林兢律师和范建红律师担任此次宁波先锋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创业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受邀参加了公司在深圳举办的上市答谢酒会。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从事高分子聚合室内外遮阳面料及其他遮阳产品(阳光面料)的生产、经营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900万元,总资产超3.05亿元,拥有全套进口生产和检测设备,生产空间超过9.5万平方米。企业年销售收入逾亿元,客户遍及国内外70多个国家及地区,A-PLUS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成为行业的标杆品牌,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之首。先锋新材发展迅速,连续荣获地区10大快速成长企业称号,先后获得宁波市名牌产品称号和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逐年递增。
大成律师为本次上市项目提供了包括尽职调查、重组结构安排、重组方案设计及出具法律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全程法律服务。日前,该上市项目顺利完成,宁波先锋新材料公司对大成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期待双方今后更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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