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大成合伙人律师娄秋琴在北京总部接受了中央电视台NEWS频道CHINA24栏目记者的采访,就最高人民法院5月24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中关于“依法严格审理死刑复核案件”的部分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娄秋琴律师认为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符合国家的立法目的和“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工作年度报告》中关于“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说法并未改变死刑的适用标准,这几年从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从《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到《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罪名的死刑,这些举措无不表明国家适用死刑慎之又慎的态度,也有利于与国际进行接轨。娄秋琴律师认为,在我国当前国情下,在尚不能完全废除死刑的前提下,死刑立即执行应尽量只适用于传统的暴力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少用甚至不用。
央视网链接:
http://english.cntv.cn/program/china24/20110525/112716.shtml(从第9分30秒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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