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英荣获长沙市“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 2012.03.14

近日,长沙市司法局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经评委会审议、评定,大成高级合伙人、长沙分所主任毛英律师荣获长沙市“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长沙分所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旺盛的发展活力,以“公平正义、主动有为、服务高效、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开拓进取、勤奋努力,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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