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备案名录

发布时间: 2013.01.16

国防科工局于2011年10月1日颁发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于2012年印发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并提出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防科工局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 近日,经国防科技工业局现场审查及审议批准,大成律师事务所具备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备案条件,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并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备案名录。

大成作为第一批列入备案名录的律师事务所,为下一步更好地为军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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