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主持中国企业家年会平行论坛并发表演讲

发布时间: 2020.12.08

12月1日,“2020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在广东东莞隆重举行。论坛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主办,东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作为支持单位协办。



年会期间举办了以“学习贯彻‘十四五’规划建议,践行‘一带一路’建设”为主题的平行论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7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共商共建共享朋友圈。截至2020年5月,中国政府已先后与138个国家、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13-2019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大成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主持企业家平行论坛。平行论坛聚焦新形势下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话题,邀请专家和企业家交流分析国际化经营的新趋势、新挑战、新要求,分享企业成功管理经验,为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企业的智慧和经验。最后,徐永前律师发表《中华法系、中国标准鼎立世界与共建“一带一路”》主题演讲,受到欢迎。200多位代表现场参会,739万余人观看了网络直播。


大成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



附:演讲稿






中华法系、中国标准鼎立世界与共建“一带一路”

一、民商法的勃兴是中国法治文明进入全球化新时代的重要体现,是中华法系复兴并鼎立世界的重要标志。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生效。正如习总书记所说,作为基础性法律,《民法典》将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同时《公司法》作为基础性商事法律在2005年大改以后又面临新一轮大改。这些都是民商法勃兴的重大事件,而民商法的勃兴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晴雨表。民商法律越健全,文明程度越高。


自建国以来,经过数代人的不懈努力,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公司、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独资企业)和现代产权法律制度(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已经建立并不断健全。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落地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度结合,中国法特别是民商法的域外适用、中国政策规则标准的域外联通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中国标准将比肩欧盟标准、美国标准,相当比例将成为国际标准,从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区域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法律渊源,最终成为“一带一路”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基石性保障。五千年以纵向法律关系为主的法制文明、五百年以横向法律关系为主的法制文化与近五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相结合,必将在新时代催生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相匹配、比肩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保障基石——中华法系。


二、“一带一路”园区小镇——是《民法典》 、《公司法》为核心内容的民商事法律和中国标准域外适用的主要区域


共建“一带一路”是个“1661”工程,中间的两个“6”就是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旨演讲中所说的“六廊六路”,前面的“1”是产业园区领跑,代表我们的硬实力,后面的“1”是丝路特色小镇,所在国叫智慧城市,既解决两地两国分居的问题,又是五千年一脉相承的中华文明和各国文化教育艺术科技宗教交流融合、孕育新文明的主要平台。


“1661”工程要成功,一是离不开域外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要发挥好我国《民法典》的固根本核心价值,通过域外适用,使走向“一带一路”的中国公民有持续的稳定预期,越发展越踏实。通过域内外一体化适用,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是域外法人产权权益保护特别是园区公司权益的保护。我们近二三十年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方面的经验应该加速借鉴至“一带一路”园区小镇。这种机制所蕴含的核心文化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既不是一谓过度进取的针锋对麦芒,又兼顾各方关切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在这方面,所在国实际上也都意识到项目落地快应当加强政策规则标准的对接,比如巴基斯坦工业部副部长在前年我们在巴基斯坦的《中国园区开发的经验对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借鉴》巡回演讲后主动探讨规则借鉴移植事宜。事实上也确实应该这么做。在商品、资本、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等都成为新甲方的前提下,标准规则甚至语言也要向新甲方看齐。中国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值得沿线国家借鉴。


三、一带一路园区小镇合规保障体系建设与中国律师使命担当


“二战”之后,美国成为世界霸主,美元霸权已经形成。20世纪90年代,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走向解体和开始重建。特别是美国律师,在经济和法律全球化时代,巧妙地为占领了商事主体法传播和服务阵地,从而为美国法的域外适用和全球化做出了突出贡献。法律输出项目被当作“特洛伊木马”,律师等法律人为主体的美国法律输出者称作“法律传教士”。这个法律群体为美国本土的跨国公司全球扩张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进行,我国公民和法人的权益越来越大,而中国法特别是《民法典》、《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的域外适用的作用和任务在于承认、确认、实现和保障利益。至2035年,中国律师的数量将超过美国律师的数量甚至达到一倍以上,相当比例的律师的事业平台在“一带一路”区域特别是园区小镇。中国律师作用重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推动政策条例出台如我们的专家推动的埃塞俄比亚的《特区条例》。
2、推动更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如《ISO31022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境外园区开发运营合规管理指南》出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合规发展,推动园区小镇建设合规开发运营。
3、推进产业导入投资促进。依托上海自贸区、海南自贸港等自贸区港政策,对接好两大互为供需的最大市场:一个是最大的单一国家市场中国,一个是最大的区域市场“一带一路”。
4、全域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全域合规管理将成为普遍的需求。在尽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律师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成熟度进行评测,提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建议,从治理、组织、制度、文化、培训、考核、评价、举报、调查、检查、奖惩等方面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合规管理体系,帮助建立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和保障体系等等。
5、推动与沿线国家法律文化交流、更多嵌入中华法系元素等等。


总之,在全球化新时代应以合作共赢非殖民的理念取代"单边优先"、大棒重罚,从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功构建奠定坚实的理念支撑和实践基础,加快健全我们的产权保护制度和法人治理机制,适时推进中国法的全球化。在此基础之上,成功构建起域内外一体化的以民商事法律"四梁八柱"为主体内容的法律保障体系,在成功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上,加快推动中华法系和中国标准鼎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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