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3月15日下午14时至17时,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开展了“315你提问我回答”中消协专家律师在线答疑视频直播活动。本次活动系中消协所举办的首次专家律师在线答疑活动。节目由央视频、央视财经、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同步直播,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参与,其中仅快手平台上的节目浏览人数就超过34万。

直播活动在前期进行话题征集的基础上,针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网络购物合同、质量纠纷,网络游戏消费纠纷,教育培训服务纠纷,汽车消费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热点问题,邀请中消协专家、律师通过直播方式现场解答,提供专业指导,并与消费者在线互动。
作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大成北京高级合伙人
邓志松
以嘉宾身份参与活动并回答了消费者的维权问题。在活动中,邓志松律师主要就教育培训和美容健身情景下的预付卡退款、商家欺诈消费者、格式条款等具体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回应了消费者长期以来的痛点。他表示:对于教育、美容机构预付卡是否可以退款的问题,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消费者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概不退费”的格式条款,此类条款涉及不当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属无效。如果确实是因为商家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没有达到实际效果和承诺效果,这可能构成合同违约并涉及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虚假宣传的规定,要求商家退款及赔偿。如果消费者系出于个人原因单方终止合同,则应基于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邓志松律师特别提示:对于预付款消费,应当先行实地体验,涉及专业培训机构的,应在支付预付款之前仔细核实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并且避免高金额和长期限的预付款消费;在发生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款时,应坚定、积极提出维权主张。消费者在购买教育机构、美容机构的产品时,注意保存商家关于产品及效果的产品说明、宣传手册发生以及购物凭证。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专业、行业协会投诉举报,或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邓志松律师自2018年起持续获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在2018年-2020年,律师团协助中消协完成了大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包括为中消协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典型投诉案件的分析研究,参与中消协维权研讨会、接受委托开展专项工作、支持消费者诉讼,并以中消协律师团的名义对外发表维权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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