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出席县域乡村振兴“135N”实施方案发布会并全面阐述乡村振兴法律规则体系

发布时间: 2022.06.21

2022年6月16日,县域乡村振兴“135N”实施方案线上研讨会暨发布会在上海召开。大成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应邀出席并全面阐述乡村振兴“135N”实施方案合规落地的法律规则体系。

在大成律师的积极参与下,微笑草帽乡村发展集团携手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公司、农联商学、中铁上海局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发布了“135N”实施方案。发布会由微笑草帽乡村发展集团创始人/农联商学院长郭辉主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委员赵兴泉致辞,微笑草帽乡村发展集团联合创始人/新田园新乡村研究院院长戎华、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宏飞、中铁上海局投资公司总经理刘俊、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考书健、大成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前阿里村淘创始团队成员/产业互联网创业公司联合创始人温远等专家参加会议,并以《县域乡村振兴解决之道》为主题进行了研讨。发布会在农联商学视频号等平台进行了直播。

县域乡村振兴“135N”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大成律师携手微笑草帽等乡村振兴机构,以各自核心业务为基础,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出的以县域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乡村振兴解决方案。核心价值是通过“135N”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劳动联合、资本联合、人本联合在县域平台集聚发展并相互融合,通过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最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 

关键之举是政府以身作则主持建设法治营商环境,率先垂范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各类组织特别是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合规、阳光运作,立足“合规就是机遇、合规就是发展力、合规创造价值”理念,打造合规盾牌。在“一带一路”乃至全球化区域有大想法的组织,要通过县域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构建一套“治理完善,全面覆盖,有效运行,国际认证”的合规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县域乡村振兴建设中,一个个项目建起来,一批批官员倒下去,一群群企业家走进去。

  • “1”:一个县城乡村振兴的顶层规划。 

  • “3”: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县域项目清单制定3年行动计划,将项目清单明确落实各级、各部门,明确资金计划和资金来源,明确重要的实施节点。

  • “5”:五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农业产业链建设及产业化升级、农村空间优化和建设、数字农业与数字乡村建设、乡村环境的改变与提升、乡村振兴的专业培训及定制培训,将上述5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分解成N个实施项目,形成若干个项目清单,以“项目制”推进三年活动计划的落地实施。

在座谈会暨发布会上,徐永前律师全面阐述了“135N”实施方案合规落地的法律规则体系。

总设计师讲,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总书记讲,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开启的。具体而言,农村改革是从打破集体土地只能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僵化认识和体制后才取得突破的。之后,农村集体土地开始由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由于正确坚持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准则,即“保障农民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和尊重农业规律、经济规律,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总书记在2017年底中央农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2018年中央发出的一号文件中明确回答了为何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一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乡村不能衰败。二是阶段性持续发展决定了乡村必须振兴。一号文件同时提出,“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在此背景下,《乡村振兴促进法》于去年6月1日实施。立法的着力点就是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包括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得到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的基本法,与其他涉农法如《农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共同构成了农业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其中的创新性规定就是要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明确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

《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后,地方人大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系列配套法规。今年以来中央及各部委的政策与规章纷纷实施落地。主要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5.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5.2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其中特别强调继续开展EOD模式项目试点;《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其中特别强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珠时期被赋予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特殊功能,成为推动金融组织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和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机制的法宝利器。

关于乡村振兴投融资领域的政策规章除了有关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系列规定外,还有国办“40号文”《关于推进基础设施 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4.30);《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021.3)等等。

关于县域乡村振兴“135N”实施方案落地的营商环境建设规则方面,相应标准规则有ISO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31022 《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国家团体标准《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标准》(2022.6.10);国家团体标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等等。

总之,乡村振兴领域的法律规则体系基本建立,依法合规、阳光运作是县域乡村振兴“135N”方案落地实施的主旋律。县区政府和数以百万计的各类参与主体,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化必将大大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大大改善“135N”方案落地实施的法治营商环境,通过将“五花八门”转变为“合规之门”,打造合规金色盾牌,这是避免未来三五年7万亿项目投下去、一批官员和企业家走进去悲剧重现的治本之策。企业等各类参与主体也必将随着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通过积极参与“135N”实施方案的合规落地,自身价值得以显著提升。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