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在向教育强国迈进,进入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公平、改善教育环境、优化教育结构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阶段。民办教育早已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9月8日,在第三十八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大成科技与文娱休闲专业委员会与大成公司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大成小论•教育”系列讲座第一期-民办学校分类选择登记实务解析在大成直播平台正式开讲。本次讲座由大成大连分所合伙人、大连仲裁委仲裁员范桂杰律师担任主讲人,大成大连分所合伙人、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丛严律师担任主持。
在开讲之际,丛严律师介绍了关于民办教育举办者是否可以获得办学结余的立法变迁,从1997年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所体现的非营利性的管理宗旨,到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所采取的营利性管理原则,再到2016年民促法修订所确立的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原则,也就是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构成了民办教育的基本管理制度,民促法和去年9月份刚实施的民促法实施条例的很多规定,都是围绕分类管理制度设计而出的,所以只有正确理解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制度才能做好民办学校的合规经营,对我们律师而言也才能为民办学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范桂杰,大连高新区商事商务纠纷法律调解中心董事、大连大学法学院校外教学兼职教师、大连海洋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专业领域遍及金融保险投融资、公司治理及公司投资并购;股权投资投前、投中法律合规和投后纠纷解决、教育运营合规。有为诸多大型教育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涉猎法律服务维度较广。
在讲座中,范桂杰律师从民办学校选择分类登记主体类别和选择截止时间、民办学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选择登记的操作流程、民办学校分类选择登记普遍关注的问题、民办学校选择登记营利性或非营利性长远利弊分析及民办学校分类选择登记重点问题梳理及合规建议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
范桂杰律师首先介绍了民办义务阶段教育只能选择非营利性登记,其他层次、类别的民办学校主体可以选择非营利性或营利性登记。选择非营利性的,在土地处理、办理流程的难易程度、税收政策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举办者无法获得办学结余的分配、学费由政府制定、关联交易等会受到更强的监管等方面,与选择营利性登记相比欠缺灵活性,二者各有利弊,需要结合举办者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长远规划作出合理选择。范律师强调尽管国家为了体现教育的公益性,从立法层面制约了举办者获取办学结余,但是优质的教育内容、规模化的管理体系以及远远优于公立学校灵活多样的特色教学,仍会使得民办教育具有大力发展的空间,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合法合规的办学才是民办教育长足发展的唯一动力。
最后,范桂杰律师就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众多听众表示收获颇丰。由大成科技与文娱休闲专业委员会与大成公司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大成小论•教育系列讲座”将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精彩内容的分享。
1. 张东: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常见行政法律风险
2. 程昭:“政策法律化”视角下的产教融合
3. 丁军山:民办学校关联交易
4. 高梅云:关联交易新规对民办学校的重大影响及合规应对
5. 郭丽:民办教育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研讨-民办教育机构劳动关系涉及法律问题的思考
6. 鲁晓东:浅谈如何通过诉讼、执行程序实现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
7. 丁军山:国有企业举办权捐赠的可行性研究
8. 王珏:民办教育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
9. 张有德: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校园安全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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