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7日下午,大成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大成交通和基础设施行业组联合大成郑州办公室召开的“新机制背景下PPP法律业务研讨会”在郑州市海联大厦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聚焦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大成律师围绕PPP新机制涉及的诸多热点问题与各位同仁进行了深入探讨及交流。
研讨会由大成交通和基础设施行业组负责人、高级合伙人蓝仑山律师担任主持。

图/蓝仑山律师
大成郑州办公室主任、高级合伙人杜炳富律师开场致辞,杜律师对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当前实践中PPP项目暴露出的系列问题,以及国家从制度和管理层面对PPP项目规范、监管的背景等内容,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非常必要和及时。

图/杜炳富律师
分享环节,大成交通和基础设施行业组负责人、高级合伙人杨关善律师以《新时代、新变局、新机制下PPP事业再启航》为题,深入浅出的阐述了PPP发展历程、PPP模式在中国的探索和试点、PPP推广和规范、PPP发展现状等内容,并重点介绍了115号文出台后对PPP项目新的具体要求。

图/杨关善律师
大成北京总所康晴律师以《从“民营企业优先”角度看PPP新机制的实施》为题,从自己参与的多个PPP项目中,总结归纳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情况及特点,深入分析了新机制下民营企业“优先性”的体现及具体落实问题。

图/康晴律师
大成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理事、高级顾问赵晶璞分享了《PPP新规与争议解决》主题,介绍了新机制下律师应当如何介入PPP新增项目和存量项目,并分享了自己对PPP新规则的理解以及执业中的感悟。

图/高级顾问赵晶璞
大成政府、公共政策与国资监管专业组负责人、高级合伙人张东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分享了《PPP协议争议解决机制》主题,探讨了PPP协议与行政协议的性质、区别,以及司法实践中涉及PPP协议的争议纠纷处理问题。
大成郑州办公室高级合伙人赵静、济南办公室高级合伙人白乐平、石家庄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杨石明、北京总所合伙人谈小顺分别结合自己在专业领域内积累的实务经验进行了精彩点评。(按点评顺序排序)

图/会议现场
在交流讨论环节,杨关善律师引领参会同仁围绕PPP新机制下存量项目如何分类处理、如何规避PPP历史乱象、新问题的识别与防范、各类主体参与PPP项目的路径、国有企业在实施PPP项目的合规风险、新机制对律师业务机会的影响、外资参与PPP项目等十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律师积极参与研讨并发表自己的见解,现场反响热烈。
PPP新机制推出后,大成迅速做出反应,及时组织总所和各办公室律师召开了本次研讨会,取得了预期效果。

图/部分参会人员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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