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所著《金融公证债权执行实务白皮书》获威科先行金融合规板块全文发表

发布时间: 2023.12.21

2023年12月5日,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金融合规板块全文发表了大成高级合伙人段晓波、律师金海鑫撰写的《金融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务白皮书》。



研究背景及意义

公证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俗称“公证债权文书”。在债务人未能按期履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凭此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然后便可直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债权,与通常的债权纠纷需经过法院的审判和执行程序相比,明显具有债权实现高效的制度特点与优势,尤其是在金融机构投资放款领域,如果公证债权文书这项工具用的好,能最大程度减少资金成本,且与融资交易、投后管理契合度较高,深受青睐。

但从执行依据的法律效力来看,经过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不同的是它只有执行力而无既判力。即债权人持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经过执行部门的实质性审查,法院仍有依申请或依职权否定其执行效力的空间。这就意味着,从办理赋强公证之初到执行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在不同阶段均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除执行程序中债务人申请不予执行外,不同主体行使诉讼权利也可能构成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效力的间接否定,这也是2018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证债权文书司法解释所厘定的制度主基调。可见,公证债权文书这项工具如果用不好、用不准,则不能提高金融机构实现债权的效率,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少、层级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问题和实务难题,如不予执行审查标准、申请执行与提起诉讼的程序选择、管辖法院选择、抵押物处置权争夺等。

有鉴于此,段晓波律师、金海鑫律师立足实务经验,紧紧围绕大型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服务中发现的风险及承办具体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经验,梳理了债权文书起草要点、违约后行权路径、申请执行证书及强制执行的基本流程,并对实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裁判思路进行了汇总、分析,最终形成了总计超过25万字的研究成果,是一套完整、实用的金融与法律有机结合的佳作,对金融机构合理选择行权路径、防范实操风险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为金融机构及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可参考的办案思路及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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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务研究 | 威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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