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发布
2024年1月18日,由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北京商业保理协会及全国央企商业保理联谊会主办,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发布仪式在天津农商银行总行顺利举办。
在本次发布活动现场,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吴立北律师对“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进行宣讲,并由吴律师与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北京商业保理协会、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领导一起启动“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发布仪式。全国各大商业保理公司领导齐聚一堂,参与并见证了本次发布活动。

图/吴立北(右二)律师参加发布仪式
二、编制背景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用未来应收账款开展保理融资业务,这无疑拓宽了债权人的融资渠道,更对保理行业展业带来巨大的支持与促进。但是,《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而实务中各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时存在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也曾出现个别保理公司叙做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时被认定为转让的未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不明确,从而导致整个保理关系被否定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在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北京商业保理协会、中铝商业保理公司、兵器装备商业保理公司、中车商业保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下,吴立北律师结合各方提出的宝贵意见,最终完成了本次《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的编制工作,这也体现了大成律师在金融领域、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和担当。

三、宣讲及活动嘉宾
吴律师对《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进行了宣讲,并依次从该业务操作指引的目的宗旨、适用范围、声明与说明;未来应收账款涉及的基础概念、准入与禁入、形态转化、明确与变更;交易结构涉及的业务模式、保理合同、账款转让、转让登记、转让通知、融资比例、基础交易管理、回款管理;风险管理涉及的信用风险、基础交易风险、欺诈风险及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伴随本次发布活动,主办方同时邀请了西京研究院经济学家赵健先生,ICC CHINA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银行委员会保理及福费廷专家、天津农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付景璋总经理,中车商业保理业务部负责人蔺雪女生作为演讲嘉宾分别做了主题分享。
四、成果评价
发布仪式后,与会嘉宾及各大商业保理公司高管人员结合本次发布活动和自身企业情况展开热烈讨论与交流,并对本次发布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的发布,高度切合保理行业需求,聚焦保理行业业务增长点,解决了行业痛点、难点问题,保障了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主办方计划将本次发布的“未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操作指引”作为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上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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