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等:美国《Genius AcT》法案与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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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Genius AcT》即《2025年美国稳定币引导与创新法案》

(一)主要内容

(二)该法案对全球金融的影响

二、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的《稳定币条例草案》

(一)《稳定币条例草案》核心内容解析

(二)《稳定币条例草案》对各方的影响

三、美国《Genius AcT》法案和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对比

(一)监管主体

(二)发行主体要求

(三)储备要求

(四)合规与信息披露

(五)消费者保护

(六)市场影响

四、趋势

 

 

 
 
引言
 

2025年5月19日美国参议院以66票对32票通过了“cloture动议”,《Genius AcT》即《2025年美国稳定币引导与创新法案》,是美国首个针对稳定币的联邦监管框架。该法案的提出旨在明确稳定币的监管框架,为稳定币市场提供合法性和安全性,以确保美元在数字时代的金融主导地位。2025年2月4日,参议员提出该法案,3月13日获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审议通过。5月8日首次全票投票因未达门槛失败,后经修订增加对大科技公司限制条款,最终在5月19日以66票对32票通过了“cloture动议”,标志着这一立法进入最终表决阶段。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这一里程碑式的立法举措标志着香港在虚拟资产监管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作为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此次立法不仅完善了对虚拟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更为金融创新与市场稳定的平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乎同一时间分别在美国和香港先后推出的关于稳定币的立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值得关注。

 

 

 
一、《Genius AcT》即《2025年美国稳定币引导与创新法案》
 

 

 
(一)主要内容

1. 定义与储备要求:将“支付稳定币”定义为用于支付或结算、可按预定固定金额赎回的数字资产。发行方需为每发行1美元稳定币持有至少1美元的合规储备,合规储备仅限于美元现金、银行保险存款、短期国债、以国债为抵押的回购协议等。

2. 发行主体与监管:稳定币可由银行、信用社或非银行机构发行,各类发行主体均需向相应的联邦监管机构注册。对于流通中稳定币不足100亿美元的非银行发行方,可选择州监管体系,但需经认定该州监管制度与联邦制度“实质相似”。规模超过100亿美元的发行方,将由联邦监管机构监督。

3. 合规与信息披露:发行方需遵守《银行保密法》,制定反洗钱和制裁合规计划。需定期发布流通中稳定币数量及储备构成的报告,流通中稳定币超过500亿美元的发行方,需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4. 消费者保护:赋予稳定币持有者在发行方破产时对其他所有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明确支付稳定币不属于证券或商品,且不享受联邦保险。

 
(二)该法案对全球金融的影响

1. 强化美元影响力:法案要求稳定币与美元挂钩,会催生对美元及美国国债的结构性需求,巩固美元在全球支付、结算和储备货币中的主导地位,可能使美元在数字货币时代继续保持其金融影响力。

2. 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格局:美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其稳定币监管框架的建立可能成为全球数字资产监管的标杆,推动其他国家加速稳定币相关立法,形成“合规稳定币联盟”。这可能导致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发生变化,非美元稳定币在美国市场受限,美元稳定币的市场份额可能扩大。

3. 改变全球金融监管态势:该法案的通过可能引发全球金融监管的连锁反应,促使其他国家和地区重新审视自身的数字资产监管政策,加强对稳定币及相关加密货币领域的监管,推动全球金融监管标准的协调和统一。

4.推动传统金融与区块链融合:法案为稳定币市场提供了合法性和监管框架,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参与门槛,可能加速传统金融机构进入加密货币领域,推动稳定币在跨境支付、贸易结算、去中心化金融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传统金融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

 

 
二、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的《稳定币条例草案》
 

 

 
(一)《稳定币条例草案》核心内容解析

1. 发牌制度:《稳定币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这一规定从发行主体和发行行为两个维度,清晰划定了监管范围。

在牌照申请流程方面,虽然目前尚未完全明确细节,但可以预见,金融管理专员在审批过程中,将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合规体系等多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发行商而言,获得牌照意味着更高的准入门槛,但也将获得合法合规经营的保障,有助于提升市场信任度。

2. 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规定:条例对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做出了严格规定。发行商需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确保客户资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避免资金挪用风险。同时,维持健全的稳定机制是保障稳定币价值稳定的关键,这要求发行商建立科学的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市场波动。

3. 在赎回要求方面,发行商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这一规定赋予了投资者在必要时将稳定币兑换回法币的权利,增强了投资者信心,也对发行商的资金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4. 合规要求,条例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适当人选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发行商需建立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和报告制度,防止虚拟资产被用于非法资金转移。

5. 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发行商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管控。披露规定及审计则确保发行商运营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稳定币的资产状况和运营情况。对适当人选的要求,从人员资质和背景方面保障了发行商运营团队的专业性和合规意识。

 
(二)《稳定币条例草案》对各方的影响

1. 对稳定币发行商,发牌制度的实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更高的准入门槛将淘汰部分实力不足、合规意识薄弱的发行商,净化市场环境,为合规经营的发行商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发行商需要在资金投入、运营管理、合规建设等方面进行大量资源倾斜,以满足条例要求。为符合条例,发行商可能需要调整业务模式,如优化资产储备结构、加强技术安全保障、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等。同时,也可以借助合法合规的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2. 对投资者,《稳定币条例草案》的实施,将为投资者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严格的发牌制度和合规要求,使得进入市场的稳定币发行商具备更高的资质和更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降低了投资者遭遇欺诈、资金损失等风险的可能性。

3. 监管透明度的提升,也让投资者能够获取更准确、全面的信息,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决策。在新制度下,投资者在投资稳定币时,应更加关注发行商的牌照资质、资产储备情况和合规运营能力,避免盲目投资。

4. 对香港金融市场:该条例对香港虚拟资产市场生态将产生深远影响。它有助于吸引全球优质的稳定币发行商和相关企业落户香港,扩大市场规模,丰富市场参与者结构。同时,严格的监管要求将促使市场参与者加强创新,探索更安全、高效的稳定币技术和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的创新活力。

5. 从长远来看,《稳定币条例草案》的实施将有力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通过构建稳健的监管框架,香港能够更好地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展示其在金融创新和监管方面的领先能力,增强国际市场对香港金融体系的信心。

 

 
三、美国《Genius AcT》法案和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对比
 

 

 
(一)监管主体

美国:联邦和州监管机构,根据稳定币发行规模和发行主体性质有所不同,如规模超100亿美元的发行方由联邦监管机构监督,不足100亿美元的非银行发行方可选择州监管体系。

香港: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对具有金融类属性的虚拟资产包括稳定币进行监管。

 
(二)发行主体要求

美国:银行、信用社或非银行机构均可发行,但都需向相应联邦监管机构注册,对发行主体的资质、高管等有相关要求,禁止有特定金融犯罪记录者担任高管或董事。

香港:任何人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持牌人、指定稳定币实体及其高级人员需符合相关要求,违规会被处罚。

 
(三)储备要求

美国:发行方需为每发行1美元稳定币持有至少1美元合规储备,限于美元现金、银行保险存款、短期国债等特定高流动性资产。

香港:相关人士须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维持健全稳定机制,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对储备资产的具体种类未明确限定。

 
(四)合规与信息披露

美国:发行方需遵守《银行保密法》,制定反洗钱和制裁合规计划,定期发布稳定币数量及储备构成报告,超500亿美元规模发行方需提交审计年度财务报表。

香港:相关人士须符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和适当人选等要求,对广告宣传有严格限制,只允许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相关广告。

 
(五)消费者保护

美国:赋予稳定币持有者在发行方破产时对其他所有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明确稳定币不属于证券或商品,不享受联邦保险。

香港:通过发牌制度、储备管理、赎回规定等保障消费者权益,只允许持牌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销售给零售投资者。

 
(六)市场影响

美国:旨在建立联邦监管体系,使稳定币市场进一步规范,可能吸引传统金融机构入场,强化美元在全球稳定币领域的主导地位。

香港:完善香港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推动金融创新,吸引相关企业,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稳定币及数码资产生态圈健康发展。

 

 
四、趋势
 

 

美国参议院通过的《Genius AcT》法案与香港立法会通过的《稳定币条例草案》,为全球数字货币发展带来新方向。《Genius AcT》构建联邦监管框架,明确稳定币发行、储备、合规及消费者保护等要求,强化美元在数字货币领域主导地位,推动全球稳定币监管趋严,还吸引传统金融机构入场,促进数字货币市场与传统金融融合。

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将稳定币纳入监管,保障金融稳定和投资者权益,以“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为原则,规范发行、流通和赎回。这不仅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还为亚洲稳定币监管提供范例,促进地区数字货币市场健康发展。

两者都体现全球对数字货币监管重视,虽监管主体、储备要求等细节不同,但目的一致。未来,全球数字货币市场或因这些法案迈向规范化、成熟化,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参考制定法规,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形成更有序的全球数字货币监管格局,但也可能面临创新与监管平衡、跨境监管协调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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