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链的新一轮调整、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波动以及资源本地保护主义趋势升温,印尼逐步将矿产资源及大宗商品出口管理提升至国家经济安全与产业战略层面。作为全球重要的煤炭、镍矿、锡、铝土矿及棕榈油出口国,印尼长期依赖资源出口获取财政收入及外汇储备,但也持续面临资源附加值偏低、原材料过度出口、外汇收益外流以及国际市场议价能力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印尼政府自前总统佐科执政以来,持续推进资源下游化(“Hilirisasi”)政策,通过限制原矿出口、强制境内冶炼加工、收紧出口监管及强化外汇留存等措施,试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收益的优势。
特别是在镍矿领域,印尼自2020年全面禁止镍原矿出口后,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本地能源产业链,推动印尼迅速成为全球重要的不锈钢及动力电池原材料生产基地。随后,印尼又陆续将类似监管扩展至铝土矿、铜精矿、锡矿及煤炭等战略资源领域,并通过出口许可、国内市场义务、出口税费、加工要求及外汇结汇制度等方式不断加强国家对资源出口的控制。
在近日,印尼总统提出《自然资源商品出口管理条例》(Tata Kelola Ekspor Komoditas Sumber Daya Alam)改革方案,推动设立印尼国有企业作为战略资源出口治理的重要平台,并计划由其统一主导包括棕榈油、煤炭及铁合金等大宗资源类商品的出口,在2027年1月1日前同步建立起新的出口审批、交易、外汇结算机制。然而,由于市场和行业强烈反馈,印尼政府强调称目前该政策仍处于过渡阶段,现行出口机制原则上将继续运行至2026年底,后续安排则计划于今年9月进行进一步评估。
但无论如何,对于长期参与印尼矿产资源投资、冶炼加工、国际贸易及供应链布局的外资企业而言,上述政策变化不仅会改变相关企业的交易结构和商业安排,也将对相关企业的未来在印尼市场的投资与贸易带来深远影响。
近年来,印尼矿产资源出口政策经历了由鼓励出口向限制原矿出口、再到推动统一国有出口管理的逐步演变。
1. 从2014到2019年,初步推进资源出口限制与下游化
在佐科总统执政初期,印尼便开始强调资源下游化政策,尤其针对镍、铜、铝土矿等战略矿产。政府通过出台原矿出口禁令、设定出口税率、强制境内冶炼加工等手段,限制资源原材料出口,同时鼓励国内产业投资。例如在2014年,印尼对镍矿、铜精矿出口设立逐步上调的出口税,并明确要求投资者建立境内冶炼厂。这一阶段的政策目标主要是防止原材料直接出口造成的附加值流失,并逐步推动国内金属冶炼及加工产业发展。
2. 从2020到2022年,全面禁止镍原矿出口
自2020年起,印尼全面禁止镍原矿出口,禁令促使国内冶炼厂快速建设,大量外资涌入印尼镍冶炼与动力电池产业领域。与此同时,印尼政府通过配套政策,如国内市场义务、出口税和加工要求等,进一步强化资源出口控制。这一阶段的政策不仅提高了资源附加值,也使印尼在全球不锈钢及新能源材料供应链中占据重要地位。
3. 从2023到2025年,多类战略资源与外汇结汇管控
在镍矿政策成功实施的基础上,印尼政府逐步将出口管理逻辑拓展至锡、铝土矿、煤炭等其他战略矿产资源领域。政策重点不仅在于限制原矿出口和推动下游加工,还强调出口价格透明、外汇结汇以及跨境资金监管。例如,政府要求部分矿产出口企业必须在印尼境内结汇,减少外汇长期滞留海外风险,并通过出口许可及交易监管提升政府对国际资源市场的掌控能力。
4. 从2026年起,统一出口管理与国有企业主导
目前,印尼政府计划进一步将部分战略资源出口统一纳入国有企业管理,首批涉及煤炭、棕榈油及铁合金等重点商品,拟指定国有企业作为统一出口平台,未来出口审批、交易和外汇结算将通过该平台进行。这一阶段的政策目标不仅是提升资源收益回流国内,同时也有助于强化国家对资源贸易的控制能力,解决长期存在的低报价格、转移定价、外汇滞留等行业问题。
1. 外资矿企价格低报问题突出
根据印尼政府的统计,印尼政府认为1991年至2024年期间,自然资源出口领域长期存在低报出口价格现象,累计涉及金额预计高达9080亿美元。可见,长期以来,部分在印尼的矿产资源出口企业,尤其是涉及跨境贸易的大型外资矿企,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以及出口价格低报等方式,将利润留存在境外主体,从而降低印尼境内应税收入。由于煤炭、镍、铁合金等大宗商品国际价格波动较大,且交易往往较为复杂,印尼监管部门对出口真实成交价格通常难以进行细致的核查。
印尼政府近年来已多次公开强调,部分企业存在通过新加坡、中国香港等离岸贸易平台进行转口定价的情况,导致国家税收及外汇收入流失。在此背景下,政府希望通过国有企业统一出口平台,直接掌握矿产资源的交易细节,从而提高税务透明度并强化国家对资源收益的监管能力。
2. 财政压力与外汇稳定需求
在新任总统普拉博沃上任后,印尼政府不断推进新首都努山塔拉的建设以及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导致财政支出压力逐年增加。同时,在全球高利率环境及国际资本流动不稳定的背景下,印尼盾汇率波动问题持续存在,在今年以来,印尼盾汇率屡破新低,跌幅甚至已经超过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
对于印尼而言,煤炭、棕榈油、镍矿等资源出口一直是最核心的外汇来源之一。政府担忧部分出口收入长期停留海外账户,无法有效回流国内金融体系,因此近年来不断加强出口外汇留存政策,并要求资源出口企业在境内银行体系完成结汇。未来若进一步由印尼国有平台统一出口,印尼政府希望更直接地掌握资源出口外汇流向,并增强国家对外汇储备及汇率稳定的调控能力。
3. 提升自身资源产业链议价能力
过去数十年,印尼长期依赖原材料出口获取财政收入,但国际资源价格长期受全球贸易商及国际市场主导,印尼在全球资源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相对有限。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镍、铜等关键矿产资源战略价值显著提升,印尼政府逐渐意识到,仅依靠原矿出口难以真正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
因此,政府一方面通过禁止原矿出口、强制建设冶炼厂等方式推动产业链本地化;另一方面,也开始尝试加强对出口贸易端的统一管理,以提高印尼在国际资源定价及供应链中的主导权。从某种程度上看,统一出口平台制度不仅是财政与监管工具,也反映出印尼政府试图构建资源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即由国家更深度介入乃至控制战略资源的开采、冶炼、加工以及贸易体系。
尽管目前印尼关于统一出口平台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出台,相关制度仍处于过渡实施阶段,但从近年来印尼资源监管持续收紧的整体趋势来看,外资矿企未来无论在贸易结构、资金安排还是税务合规、供应链管理等方面,仍可能面临一系列影响。
1. 原有出口贸易模式及国际销售架构或面临调整
长期以来,部分外资矿产资源企业通常通过境外贸易平台开展资源销售,并结合国际贸易公司以及离岸结算主体的形式开展交易。然而,如果未来印尼正式推行国有企业统一出口机制,则相关资源产品的出口合同签署、交易流程、出口审批乃至部分定价机制,未来均可能需要通过指定国有平台开展。在此情况下,企业原有由境外贸易主体主导国际销售的模式,可能将面临较大调整压力。尤其对于部分长期依赖离岸贸易平台进行国际定价及利润归集的企业而言,未来其境外贸易主体在整个交易中的角色和功能,将会被大幅削弱。
尤其对于部分采用印尼生产与境外贸易平台销售模式的企业而言,未来印尼政府对于出口真实交易价格、最终买方主体、贸易流向以及结汇路径的关注程度预计将进一步提高。根据目前了解的相关资讯,部分战略性自然资源,包括煤炭、棕榈油及铁合金产品出口商在完成海关出口申报的同时,还需通过统一国有平台同步提交出口活动报告。虽然目前相关执行细则尚未正式落地,具体适用范围及操作模式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毫无疑问的是未来企业将需要面对更高程度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交易透明化要求。
2. 矿企的商业自主性将一定程度受限
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印尼政府推动统一出口平台的核心目标之一,在于提升国家对战略资源贸易的控制能力。在这一背景下,未来重要战略资源产品的出口和交易渠道,理论上可能更多受到国家层面的协调与管理。对于外资矿企而言,这意味着企业在出口销售端的商业自主性,相较过去将会进一步收缩。
例如,在传统市场化模式下,企业通常可以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客户需求及自身库存安排灵活制定出口策略,但如果未来部分出口需通过统一平台开展,则企业以往的交易模式可能将不再适用。虽然目前尚无法确定政府最终是否会采取该强制性出口机制,或仅针对部分产品或特定交易类型进行管理,但从印尼近年来资源本地保护主义政策不断深化的方向来看,国家对战略资源贸易的介入力度可能会一步步增强。
3. 矿产供应配额收紧或影响冶炼产能
除出口及贸易环节外,未来印尼矿产资源监管进一步收紧后,矿产资源供应配额本身也可能受到更严格控制,并会影响到产业链下游的冶炼项目。在近年来,印尼政府逐步加强对矿产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RKAB”)的审批,而如果未来矿石供应配额减少,或是矿石将优先供应国有企业,则部分冶炼企业原先基于稳定矿石供应所设计的产能规划,可能将面临无法完全实现的风险。
尤其对于部分已经完成冶炼厂建设,并按照既定矿石供应预期进行融资及产能测算的企业而言,一旦上游矿石配额收紧,企业实际生产量可能明显低于原有商业计划。对于镍、铝土矿、铜等高度依赖持续矿石供应的冶炼项目而言,矿石供应不足不仅会直接影响设备开工率及单位生产成本,还可能进一步影响长期销售合同履行和项目原本的现金流安排。
因此,在印尼当前持续推动矿业产业下游化、本地化的政策趋势下,矿石资源配置也可能更加倾向于优先保障具有国家战略属性的大型项目或深度下游化项目。未来,外资矿企不仅需要关注矿业许可本身,更需要重视其在印尼整体产业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包括是否具备稳定的本地合作关系、是否符合政府产业发展方向,以及是否能够持续满足本地加工、投资、产业协同等政策要求。
4. 资源下游化及本地化投资要求可能进一步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如前所述,印尼近年来资源政策的目的并不仅仅局限于出口管理,究其深层次原因,其目的是推动产业链本地化及提升国内工业附加值。因此,统一出口平台制度未来很可能与下游化政策、国内加工要求及本地产业投资安排形成共同安排。
事实上,虽然目前多数在印尼的大型外资矿企早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一矿产出口企业,不少矿企也已经在印尼布局冶炼厂、工业园区、电池材料项目甚至港口、电厂等配套设施。然而,在新政策的背景下,未来印尼对矿产资源的监管可能不仅要求企业在印尼建设冶炼及加工设施,还可能更加重视企业是否与本地国有企业形成更深层次合作、是否在境内进行贸易及资金结算、是否推动更多供应链环节留在印尼本土,以及是否能够带动本地财政、就业及产业生态发展。外资矿产资源企业也需要更加重视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及本地产业体系之间的长期协同关系。
5. 自然资源行业或将面临大规模的整顿
未来,随着统一出口平台制度的逐步落地,印尼矿产资源行业很可能迎来新一轮以合规与监管为核心的大规模整顿。如前所述,长期以来,大量外资矿企在出口申报、转移定价、外汇结算以及本地加工义务履行等方面,客观上存在一定灰色操作空间。因此,未来印尼监管部门很可能以统一出口平台及数据集中管理机制作为契机,对企业过往交易开展追溯性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低报出口价格以规避关税及特许权使用费、利用离岸主体进行利润转移、未按照规定履行外汇留存义务、虚报加工品级,或通过关联交易不当转移利润等情形。
而一旦认定企业的相关违规行为,这些企业未来将面临补缴税款、高额行政罚款、出口资格限制、暂停出口许可,甚至矿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等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对于部分历史交易结构较为复杂、长期依赖境外贸易平台开展资源销售及资金结算安排的企业而言,未来所面临的监管风险预计也会进一步上升。
无论是此前的资源下游化政策、出口外汇留存制度,还是目前仍处于过渡实施阶段的统一出口平台机制,其核心都反映出印尼政府正在逐步强化对战略资源的控制。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及全球资源民族主义持续升温的背景下,镍、煤炭、铜、铁合金等关键资源,对于印尼而言早已不仅仅是普通出口商品,而是关系国家财政安全、产业升级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资产。
但同时值得留意的是,长期以来,部分矿产资源企业尤其是涉及跨境贸易的大型外资矿企,通过出口价格低报等方式,将大量利润及外汇收益长期留存在境外,削弱了印尼本土的资源红利,某种程度上,上述问题也确实加剧了印尼政府推动资源国家化及强化行业监管的决心。因此,近年来印尼不断收紧的自然资源出口政策,本质上除了是财政与外汇压力背景下的现实选择,也一定程度反映出印尼政府对重新掌握战略资源收益分配权及国际贸易主导权的考量。
诚然,目前围绕统一出口平台及相关出口治理改革的具体制度安排尚未正式落地,其监管模式、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表仍处于持续讨论和调整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从印尼近十年的政策演变方向来看,国家对资源产业链的介入力度正在持续增强已是较为明确的趋势。尤其对于已经在印尼形成冶炼、加工及新能源产业布局的大型外资矿企而言,如何在保持全球供应链效率的同时,更好适应印尼不断强化的资源国家化监管趋势,并平衡国家利益、本地合作及国际商业安排之间的关系,或将成为未来长期经营中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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