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中海地产成功发行60亿元公司债券

发布时间: 2016.11.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20号文核准,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2016年8月1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10%,发行规模为60亿元。

        2015年10月14日,大成曾经携手中银国际证券助力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达80亿元的公司债券。大成徐文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大成的全球网络资源优势,组织律师为项目提供土地核查专项法律顾问服务。2016年3月15日,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由徐文萍、陈运娜等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该项目涉及发行人及其分布在全国40余个城市、60余家下属项目公司的完工、在建及拟建住宅房地产项目100余个,不仅时间要求严格,同时还要求辅导律师具备丰富的债券领域的经验以及丰富的房地产行业的法律知识。经过律师团队多日的加班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的时间要求,完成了此项目的辅导工作,并出具了《关于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法律意见书》、《关于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是否涉及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认购配售的见证意见书》。大成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认真负责的态度,再次获得了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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