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助力宏光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登陆香港联交所

发布时间: 2017.01.09

         2016年12月30日,宏光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宏光照明”)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股份代码:08343)。

         大成深圳分所作为保荐人中国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张国智律师、何林艳律师及实习律师肖婕组成项目工作小组,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境内外架构重组、审阅并修改上市需要的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解答、回复香港证监会及/或香港联交所的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等。项目组成员凭借境外IPO领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法律服务、勤勉尽职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

        这是本团队2016年度完成的第三个香港上市项目。

        宏光照明注册于开曼群岛,其境内主要运营实体——珠海宏光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宏光照明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生产手机屏幕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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