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中盈2016年第三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簿记建档方式成功发行。该项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担任发起机构和委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受托人和发行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的法律顾问。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王立宏律师带领其资产证券化业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成员包括合伙人何玉华律师及张昭熙、周晓燕等。该项目发起机构以合法持有的共计14105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组成资产池,发行规模为101.255亿元;通过优先/次级结构、超额利差、回款及分配调整触发机制等交易结构安排实现信用增级,分为优先 A、优先 B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 A 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AAA级,优先 B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AA级。
2016年以来,资产证券化产品蓬勃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达1381.76亿元,同比增长逾3倍,占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35.73%。本产品的成功发行一方面使得中国银行在丰富业务品种的同时,调整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有效地分散风险,提升中国银行的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盘活中国银行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资产,释放按揭贷款额度,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普通住房金融需求。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