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协助浙江坤健信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发布时间: 2017.02.08

        2017年1月25日,大成南京分所高级合伙人张承东律师及其团队孙星律师、袁新宇律师为浙江坤健信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指明了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由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情形,且对法律意见书的核查内容提出了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指引要求。

        浙江坤健信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委托本所张承东律师团队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浙江坤健信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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