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大成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华鲁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该项目的原始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是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浦发银行济南市分行。
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是原始权益人的24份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债权,入池资产未偿本金余额的65.29%来自山东省。
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为人民币五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1的评级为AAA,募集资金为2.2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2的评级为AAA,募集资金为1.78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评级,募集资金为1.02亿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鸣飞律师和潘攀律师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结构的设计和论证、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的起草以及提供最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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