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由宁波银行为发起机构和资产服务机构、安徽国元信托为发行人、东方花旗证券为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兴业银行为资金保管机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永动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大成宁波分所高级合伙人魏杰律师和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王立宏律师资产证券化业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何玉华、张昭熙、罗金、罗俊、徐玉秀、张豪仁等。
本项目通过优先档/次级档结构、回款及分配调整触发机制等交易结构安排实现信用增级,分为优先 A档、优先 B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 A 档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8.8亿元,评级为AAA级,优先 B档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0.4亿元,评级为A级。
宁波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2007年7月19日成为国内首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6年9月末,宁波银行除了在宁波地区经营之外,已在上海、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北京、无锡、金华、绍兴、台州和嘉兴设立12家分行,营业网点307家。2013年11月,宁波银行发起设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5月,宁波银行全资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成立19年以来,宁波银行已经发展成为一家资本净额超640亿元,总资产超8300亿元,员工人数1.3万人的区域性股份制上市银行,成功跻身全球前200家大银行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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