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助力民营企业投资参与国家核电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5.26

日前,山东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为核准核电项目。山东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海阳核电5、6号机组工程是海阳核电项目扩建工程,两台机组将采用国产化CAP1000压水堆核电技术,单台机组额定电功率1300兆瓦,并将同步具备单机组不低于900兆瓦的供热能力。大成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投资方民营企业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源盐化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诚源盐化公司投资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核准的5、6号机组工程建成投运后,海阳核电将成为世界最大的完全采用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的核能基地,年发电量可达609亿千瓦时,约可满足7000万居民全年的用电需求,节约标煤消耗185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863万吨、二氧化硫约15.8万吨、氮氧化物约13.7万吨,相当于种植阔叶林13.4万公顷;同时,供热能力将达1.6亿平方米,可满足25个县级市的清洁取暖需求。

 

(海阳核电项目航拍图,图片来源:《大众日报》2025年5月6日)

 

诚源盐化公司作为此次核准的山东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投资方与公司股东之一,在全国盐业行业中规模效益产品质量名列前茅,是全国盐业行业企业的排头兵、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诚源盐化公司在持续深耕盐化产业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持续加大清洁能源投资,诚源盐化公司与中广核集团合作投资建设了全国首个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研究试验项目-山东莱州30.4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山东莱州土山600兆瓦 “盐光互补” 项目,“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实验项目、“盐光互补” 项目均已全容量并网发电。

 

诚源盐化公司本次参与投资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不仅再次体现了央企和地方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优势互补,也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准入一视同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民营企业共享核电发展红利的具体体现。

 

大成宋云锋、贺雯律师团队为作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诚源盐化公司与央企合作投资建设“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 “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实验项目、“盐光互补”等清洁能源项目持续多年提供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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