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中誉2017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簿记建档方式成功发行。该项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担任发起机构、委托人和贷款服务机构,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受托人和发行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的法律顾问。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王立宏律师带领其资产证券化业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合伙人何玉华律师及张昭熙、周晓燕、曹璐、李雨枫等。发起机构以合法持有的分布在111个城市的2725笔个人不良住房抵押贷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组成资产池,发行规模为5.36亿元;本项目按照本金的偿付顺序分为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档证券信用评级为AAA,发行规模4.18亿元;次级档证券未予评级,规模为1.18亿元。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首次发行以个人不良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分布在安徽、广东、河北、湖北、江苏、江西、山东、四川、天津、浙江等地区。中国银行成功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不仅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新的金融投资产品,同时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内部不良资产积累了经验,提升了银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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