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沈机,股票代码:00041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ST沈机是中国装备制造行业龙头沈阳机床集团下属成员公司,于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生产机床产品、配件等,产品的主要用途为金属材料的切削加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69,048.20 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机床产业化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技术创新平台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项目由大成北京总部和沈阳分所律师共同合作完成,项目组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合伙人赵银伟律师、石家麒律师、刘天娇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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