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中央企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入主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庆典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苏州隆重举行,大成高级合伙人钱红骥律师受邀出席庆典仪式。
由钱红骥律师、王兴博律师、罗鉴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作为苏州大方创始人、原控股股东李荣生先生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李荣生先生向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州大方51%股权提供了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交易谈判、文件起草、工商变更和备案登记等全程法律服务。此次股权交易历时半年有余,大成律师多次往返北京苏州。大成律师的高度敬业精神和卓越的法律服务能力赢得了股权交易双方的高度认可。
苏州大方是一家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专业设计和制造液压动力平板运输车、轮胎式提梁机等重型特种运输设备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相继完成了涉及造船厂、高速铁路等领域的500多台特种设备的研制工作,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其中,DCY900型液压平板车是国家“863计划”项目。苏州大方的产品广泛用于大型造船厂以及京沪高铁、沪杭高铁、石武客专等100多项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并且凭借安全可靠的性能和成本优势出口到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入主,将为苏州大方的高速发展提供资金、管理、人才方面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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