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复星医药分拆Sisram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发布时间: 2017.09.19

       2017年9月19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复星国际”)、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星医药”)分拆其境外子公司 Sisram Medical Ltd.(“Sisram”), 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Sisram发售股份的最终发售价为每股8.88港元,Sisram股份代码为1696。自此,Sisram成为首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以色列公司。

       复星医药于2013年在以色列注册成立Sisram,当年5月Sisram收购以色列公司Alma Lasers Ltd. (“Alma Lasers"),2016年6月持有Alma Lasers 100%股权。Sisram为全球领先的能量源医疗美容器械供应商,具有自主设计、研发及生产能力,并采用其自有的创新及专利技术。Sisram在全球约80个国家及司法管辖权区销售医疗美容器械,拥有全球销售及分销网络。根据Medical Insight报告,按2016年收益计,Sisram为中国能量源医疗美容器械的最大供应商,2016年的市场份额为16.2%。此外,根据Medical Insight报告,按销售能量源医疗美容器械所得收益计,Sisram于2016年在全球亦排名第5,市场份额为4.4%。

       复星国际及复星医药相信,Sisram从复星国际及复星医药分拆作独立上市将使余下的复星国际集团、复星医药集团及Sisram集团具备更良好的条件,以发展壮大各自业务,并为各集团带来裨益。分拆将为投资者提供有关Sisram独立市场估值的清晰指标,从而可提升复星国际及复星医药各自的整体价值。

       本次Sisram上市也是“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以加深经济合作的一大成果。2016年,中国在以色列的投资增加到165亿美元,主要投资在以色列的高科技和医疗初创企业。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中国市场“嫁接”以色列科技技术的合作模式,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本项目联席保荐人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富瑞金融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复星恒利证券有限公司及联席保荐人;联席账本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联席全球协调人。

       大成上海联合大成香港法律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大成上海作为该项目联席保荐人及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大成香港作为该项目联席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法律顾问。大成上海法律团队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与上市方案设计、中国经销商法律尽职调查、申请材料起草、相关法律问题解答、中国法律意见书起草等。该项目大成上海办公室负责合伙人为公司并购部程家茂律师、赵斌律师、韦烨律师,经办律师包括徐静秋、陈谊红等。大成香港办公室负责合伙人为吴钧栋律师和卫光钦律师。该项目汇集了大成在医疗美容行业投融资、并购、IPO法律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再次展现了大成在境外上市——这一综合法律服领域的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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