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准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科华恒盛”,证券代码002335)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
本次科华恒盛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在2年的注册有效期内,科华恒盛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这是科华恒盛在中国银行间市场首次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标志着科华恒盛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方式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大成厦门曾振球律师律师团队作为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科华恒盛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这也是2017年度曾振球律师团队(曾振球、于昕玲律师等)在成功助力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后的又一代表性法律服务成果。
近年来,由于市场利率一路下行,且相较于股票发行市场的高门槛,债务融资的优势逐渐凸显,债券发行日益得到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青睐,尤其在银行间市场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成为不少企业的融资优选。
中期票据是货币市场上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务融资工具,一是对银行中长期贷款具有明显的替代效应、价格可询、注册期内可连续发行等灵活多变的特点,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提升公司的流动性;二是中期票据的信用水平主要取决于发行主体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质量及盈利水平等因素,信用评级越高,对后期发行定价具有明显的优势,以便能享受便低成本的融资利益。同时,中期票据有利于强化信用约束,激励公司在债务存续期内提升盈利能力和债务保障能力。
超短期融资券则是一种更为灵活的回收短期流动性的债务融资工具。目前我国直接债务融资产品期限大多在1年及以上,企业短期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及票据融资等,在企业短期融资需求强烈的情况下,相关的短期债务融资工具发展仍然落后。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改善企业长短期直接融资失衡发展的状况,拓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渠道,丰富企业长短兼备的梯级融资手段。超短期融资券便捷高效的注册发行机制,有助于企业灵活应对突发性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开市场化操作模式,也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能够起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