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恩顺律师、合伙人宋琳琳律师团队担任发行人律师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化股份”)IPO项目,于2019年5月9日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33次工作会议审核,2019年5月29日成功取得中国证监会IPO发行批文,并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新化股份IPO项目由大成高级合伙人王恩顺律师、合伙人宋琳琳律师、黄佳律师、杨礼中律师及荣雪姣律师等组成专业团队,优质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了尽职调查、规范、超过200名股东的确权工作、新三板挂牌及摘牌、辅导及申报、反馈、上会等全程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新三板挂牌企业A股上市的诸多问题。
新化股份IPO项目由大成高级合伙人王恩顺律师、合伙人宋琳琳律师、黄佳律师、杨礼中律师及荣雪姣律师等组成专业团队,优质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了尽职调查、规范、超过200名股东的确权工作、新三板挂牌及摘牌、辅导及申报、反馈、上会等全程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新三板挂牌企业A股上市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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