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由大成沈阳分所高级合伙人赵银伟律师团队承办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成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并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上证函[2020]251号),华晨集团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并在上交所挂牌转让流通。
大成沈阳分所高级合伙人赵银伟律师带领团队成员李波等律师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参与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及法律咨询、协助制订发行文件、协助承销商完成交易所反馈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工作。
华晨集团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也是中国汽车产业的主力军。目前在辽宁、四川和重庆建有六家整车生产企业,四家发动机生产企业和多家零部件生产企业;拥有四家上市公司,一百六十余家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在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KD工厂。华晨集团以整车、动力总成、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汽车售后市场业务为主体,同时涉足汽车金融、新能源(风电等可再生资源)等其他产业。集团拥有两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以及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具备整车概念设计、造型设计、工程开发和样车试制、试验的全流程正向开发能力,以及动力总成等核心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能力。企业旗下有“中华”、“金杯”、“华颂”三大自主品牌以及“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大合资品牌,产品覆盖乘用车、商用车全领域。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有助于华晨集团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聚焦主业,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最终将华晨集团打造成一个充满创新能力、竞争实力和生机活力的全球知名汽车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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