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获得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发布时间: 2020.03.06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朱永锐律师于3月5日被授予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商事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有权在其一审和终审法院出庭,为大成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增添了新的优势。

  朱永锐律师

迪拜是中东地区的经济中心,在“一带一路”上处于重要位置,我国在中东和非洲的投资多以迪拜为中心设立地区总部。以迪拜为中心的法律业务覆盖中东、非洲、中亚和西亚地区。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商事法院(DIFC Courts)始建于2004年,是以英语为司法语言的英国普通法体系法院,独立在阿联酋法律体系之外。法官主要来自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仅有少数阿联酋法官。现任首席大法官为新加坡籍的Michael Hwang SC,副首席大法官是英国的David Steel爵士。

根据当事人的选择,该法院可以管辖世界各地的商事案件,无需在业务上与该地区有任何实际联系。因此,在中东、非洲和西亚等任何区域进行业务的商业机构均可选择在该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根据我国与阿联酋在2004年签订的《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该法院的判决可以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

朱永锐律师以其在中东及周边地区的投资和仲裁经验、英语庭审能力以及对英国普通法的熟知而获得该律师资格的授予,使大成团队在“一带一路”投资和争议解决领域的实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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