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太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向中电太极无偿划转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68)相应股份所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为中电太极进一步发展自主可控的网信基础设施业务、以管理为核心的智能应用和数字化服务业务以及面向网络信息体系的验证评估服务业务奠定基础。
大成北京总部合伙人谭正华律师、肖会君律师、屈宪纲律师等组成专业团队,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并就项目实施所涉国有资产转让、豁免要约收购等出具法律意见。大成律师严谨高效的工作品质及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