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首批受托管理人名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9家机构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完成业务筹备,能够有效开展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再次取得实质性进展。
首批受托管理人涵盖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种不同机构类型。银行间市场引入多元化专业机构担任受托管理人,有利于发挥受托管理人在资产处置、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解决债券持有人集体行动困难、与司法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有助于推进更便捷高效的市场化违约处置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保护。
大成为银行间市场受托管理制度的引入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支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配套制度,张刚律师团队牵头最早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备案材料,申请开展受托管理业务。大成曾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多次担任受托管理人法律顾问,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受托管理制度的理论研究,具有丰富的受托管理理论和法律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