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兴城集团完成对成都农商行35%股权收购

发布时间: 2020.07.17

2020年7月7日,大成高级合伙人张颖律师、合伙人苏绍魁律师以及方琪律师、罗超律师、周梦婷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协助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城集团”)完成对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农商行”)35%股权的收购工作。



2019年12月30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成都农商行35亿股股份挂牌转让事项,挂牌转让价格为165亿元。兴城集团拟受让前述股份,并就股份受让事宜与转让方进行了磋商。经过数月的努力,兴城集团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文件,同意兴城集团受让成都农商银行35%股权;2020年7月7日,兴城集团收到成都农商银行出具的35亿股普通股股权证,本次收购事项顺利完成。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收购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本次收购文件、对本次收购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为兴城集团投资入股成都农商行后如何参与公司治理和保障股东权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都市重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也是成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国际化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公司于2018年迈入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主营建筑产业、城市开发、医疗健康、文体旅游、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设二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7家,三级公司116家。截止2019年底,兴城集团资产总额2136.16亿元,净资产673亿元,营业收入总额632.79亿元,利润总额16.01亿元,具备雄厚的开发实力、丰富的建设经验和强劲的投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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