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受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委托,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于2022年8月份协助广晟有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6亿元中期票据和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于近期协助广晟有色成功发行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2亿元,票面利率3.2%,发行期限3年,证券简称为“22广晟有色MTN00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由始建于1953年的广东省冶金厅、1983年成立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2002年改制而成的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沿革而来,于2009年1月借壳海南兴业聚酯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H 600259)。公司是广东省内稀土资源的唯一合法开采企业,拥有全资、控股企业16家,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85.26亿元。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广晟有色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在本项目申报、反馈和发行阶段根据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解决各阶段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等。大成律师以其专业、严谨、高效的工作方式和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并将继续为上述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后续分期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大成律师团队由高级合伙人倪洁云律师牵头,团队成员包括周雪丽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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