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注册的通知》,同意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其中3亿元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于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内小微企业或经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他区域的小微企业,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是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品种以来,陕西省第三支获批的该品种企业债券,也是新冠疫情以来陕西省首单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本次债券由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销。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8日,实际控制人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公司系延安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担任了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自其成立以来,依靠优质高效的管理发展迅速,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随着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发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上的主导优势,推进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撰写法律意见书等。大成律师团队由高级合伙人陈洁律师牵头,团队成员包括律师张丽娟、律师助理冯佳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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