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崇州鼎兴成功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布时间: 2023.02.15

近日,大成律师事务所成功助力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鼎兴”或“公司”)发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鼎兴实业MTN001;债券代码:102380140)(以下简称“本次债券”)。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5亿元,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5.00%。据悉,本次债券创造了崇州市信用债历史最低票面利率的记录。



崇州鼎兴

崇州鼎兴成立于2014年12月9日,是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实际控制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崇州市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总资产126.06亿,主要承接崇州市基础设施建设、砂石生产和销售等项目,在崇州市砂石销售、工程建设等领域均处于重要地位,为崇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崇州鼎兴本次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实施阶段工作,为本项目提供了合规保障、法律尽调、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大成律师团队由合伙人章蕴芳律师、合伙人刘晓雨律师、栗思雯律师、赵肖律师及李凯妍律师助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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