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沈阳地铁集团成功注册5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并完成首期发行

发布时间: 2024.03.15

大成助力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集团”)近日成功发行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永续),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3+N年,票面利率3.10%,系东北地区地方国企同期限永续债最低利率,同时系银行间市场东北地区发行主体同期限永续债最低利率。

2023年12月20日,沈阳地铁集团就永续中期票据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系在注册有效期内的首期发行,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评级机构综合评定,沈阳地铁集团主体评级为AAA,本次债券债项评级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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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从事沈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大型国有全资公司,其前身为成立于2004年4月的沈阳地铁有限公司,2011年更名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落实沈阳市政府整合国有资产,打造综合性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要求,沈阳地铁将努力从实现社会效益向兼顾实现经济效益转变,依靠战略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基础、抓创新,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效率,增强生存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地铁建设、运营、多种经营“三位一体”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在沈阳地铁集团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对公司展开尽职调查,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助力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取得《接收注册通知书》。大成律师团队由徐文萍律师、陈运娜律师、张秋实律师(沈阳办公室)、刘畅律师(沈阳办公室)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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