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成律师事务所成功助力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4唐新Y1;债券代码:240699)。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1751号),大唐新能源获准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实际发行金额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63%。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股份代号:1798)前身为2004年9月23日成立的大唐赤峰赛罕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开发的电力企业之一。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风电等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与管理;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研制、销售、检测与维修;电力生产;境内外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检修与维护;新能源设备与技术的进出口服务等。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大唐新能源本次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阶段工作中,为本项目提供了法律尽调、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成律师团队由合伙人章蕴芳、律师和永盛、合伙人万迎菊、律师黄聪聪及律师助理李凯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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