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大成高级合伙人张刚律师及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项目成功发行,该项目为大成承办的第一例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项目。
2012年4月26日国务院印发国发【2012】1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支持商业银行开发适合小型微型企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是商业银行发行的专项用于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债券,有助于缓解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
由张刚律师、陈秀君律师、侍雯律师等担任法律顾问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项目已上报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待批准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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