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代理案件入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案例

发布时间: 2012.10.18

大成昆明分所和浩军律师、许朋伟律师代理的昆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盛行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阳光司法工程”典型案例。该案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庭审,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对庭审进行了现场报道。

庭审一直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双方针对云南盛行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违反合同约定,以及其违约行为是否给昆明影业有限公司造成损失、损失如何计算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该案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和陈述,合议庭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云南盛行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昆明影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共计110万元。庭审后,和浩军、许朋伟两位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是和浩军律师、许朋伟律师代理的案件第二次入选省“阳光司法工程”典型案例。

昆明分所律师通过参与法院系统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让庭审走入民众,贴近民生,推进法院工作和审判活动公开、透明,通过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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