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的2013年邯郸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项目于2013年11月8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将择机发行。本期债券发行人由邯郸市七家中小企业组成,涉及机械、化工、食品等行业,募集资金不超过2.58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债券期限6年,附设第3年末发行人全额赎回权,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目由大成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牵头负责,项目组成员包括李明国律师、龙之凤律师,这也是郭庆律师团队作为专项法律顾问成功获批的第三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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