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中航工业旗下的福建通航航空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通航”)与澳大利亚野马飞机公司(以下简称“野马公司”)在澳大利亚悉尼市政厅完成合资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正式签署。
双方在历时半年多的多轮谈判后,正式确定将在位于福清的中航工业福建多功能航空产业园内,合资成立福建野马飞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由野马公司向合资公司转让制造野马600及野马610两款新型飞机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合资公司将设立野马飞机整机的制造生产线,在全球销售、售后服务、机型研发等方面与野马公司展开全方位合作。
大成福州分所接受福建通航的委托,由合伙人于海燕律师,孙中凯律师、律师助理郭俪佳组成律师团队,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含与外方往来沟通、法律咨询、合资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撰写、合资公司架构设计和公司章程的制定等专项法律事务。该项目的顺利启动,不仅标志着福建省首家中外合资通用飞机制造企业的落地,也标志福建航空飞机制造业翻过空白页,开始书写崭新的篇章,将积极带动福州、乃至福建省通用航空全产业链的发展,在福建航空飞机制造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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