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为普路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5.11.18

        2015年9月14日,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69,股票简称:普路通)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

        大成深圳分所资本市场部合伙人程建锋律师、余洁律师及团队成员金鑫、刘晋麟助理等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作为普路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起草和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就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获得客户及合作机构的一致称赞。

        普路通自成立以来,致力于通过提供智慧的供应链服务,创新性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工作流在内的供应链改进方案并协助其执行,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及优化、采购分销、库存管理、资金结算、通关物流以及信息系统配套支持等诸多环节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目前,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随着公司的长足发展,涉猎范围也越来越广,业务也从单纯的供应链领域逐步迈向多元化的现代服务领域,公司已成为境内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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