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由宁波银行为发起机构和资产服务机构、安徽国元信托为发行人、东方花旗证券为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兴业银行为资金保管机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永动2015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大成宁波分所高级合伙人魏杰律师和大成北京总部高级顾问王立宏律师资产证券化业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何玉华、吕夏溪、郑文静、孙超、薄瑾、罗金、张金捷、徐玉秀、汤婕等。
宁波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2007年7月19日成为国内首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5年9月末,宁波银行除了在宁波地区经营之外,已在上海、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北京、无锡、金华、绍兴和台州设立11家分行,营业网点273家。2013年11月,宁波银行发起设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5月,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成立18年以来,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宁波银行已经发展成为一家资本净额超520亿元,总资产超6500亿元,员工人数超8000人的区域性股份制上市银行,成功跻身全球前200家大银行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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