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名称“中江地产,股票代码: 600053)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大成担任中江地产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中江地产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中,大成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律师为项目总负责人,合伙人陈阳律师、修瑞律师、助理王晓岑等共同组成项目小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是由中江地产现金购买其控股股东中江集团的控股股东九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430719)及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江地产全资子公司,从而完成九鼎投资旗下PE资产的整体上市。
本项目是国内第一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A股资本市场上市,具有首创性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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