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该公司”)2015年11月27日《公告》,云维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以下简称“该项目”)无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1.41883亿股,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52.07亿元,由10名特定对象认购。
该项目是大成一体化建设及团队运作的又一典范。在该项目比选中介机构之初,大成昆明分所即邀请总部资本市场部主任于绪刚律师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在于绪刚律师的带领下,昆明分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黄松律师、总部合伙人陈阳律师、昆明分所律师李秀丽积极配合工作,在竞争性谈判中击败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取得该项目的承办权。
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创造了两个第一:其一,该项目系中国首例依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发行对象进行穿透核查的定增项目,通过本所律师与国金证券以及公司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顺利完成了定增“穿透式信披”的工作;其二,该项目系云南省首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项目,且为云南省首例以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认购对象认购发行股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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