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以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所设立的“广发恒进-德润租赁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告成立,并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本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7亿元。其中,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6.0亿元,评级为AAA;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0.5亿元,评级为AA+;次级资产支持证券0.5亿元。
本专项计划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任计划管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潘攀律师和冯楠楠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结构的设计和论证、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的起草以及提供最终的法律意见书。
本资产证券化项目系潘攀律师团队继南方水泥、中关村科技租赁、广东粤科租赁、华鲁租赁等项目之后又一单成功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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