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中盈绿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108,证券简称:中盈绿能)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同意挂牌函。
本项目的公司律师为大成律师事务所,由总部高级合伙人宋云锋律师、贺雯律师牵头,组成项目团队。大成律师团队的专业法律服务受到了客户及合作机构的一致好评。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师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盈绿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事宜,委托宋云锋、贺雯律师团队在整体变更、申请挂牌及提供相应整改建议方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股转系统对新三板企业各方面规范日趋严格的背景下,二位律师及其团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盈绿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企业和员工资质情况以及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协助中盈绿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股转系统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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