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协助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股转系统挂牌

发布时间: 2016.07.22

        2016年7月13日,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074;证券简称:九龙宝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

        本项目由大成厦门分所证券与资本市场部主任、高级合伙人郭志清律师、彭燕婷律师、唐凌丹律师、律师助理连阿端、赖璟嫄、蔡燕瑜组成的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团队的专业法律服务受到了客户及合作机构的一致好评。

        九龙宝典是一家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技改变传播”的理念,致力于打造科技领先的全媒体整合运营商。九龙宝典基于客户的行业特征和需求,整合业务区域内的优势媒体资源和线下传播渠道,以线上媒介投放、线下营销活动等传统展示型广告业务为主要服务,并不断开发电商整合营销等创新的效果型公告业务,从而向客户提供包括广告代理投放、活动策划、整合营销推广等多种广告业务的融合式广告传播服务。九龙宝典的主要服务展示型广告业务主要体现为线上媒介投放业务和线下营销活动业务。线上媒介投放业务和线下营销活动业务均具有对外展示的特性。九龙宝典通过自身获取的各类优质广告媒介资源以及与线下传播渠道的合作关系,为各类有品牌、产品等展示、宣传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客户(房地产、金融、汽车、快消)提供此类业务,从而有效提升客户品牌或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龙宝典系郭志清律师团队服务的第十四家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大成厦门分所截至目前已经成功挂牌十九家。同时,九龙宝典系由厦门分所律师与福州分所律师合作共同签字的第一家新三板企业,九龙宝典的成功挂牌也是大成体系协同作业的成功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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