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助力华录百纳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 2016.08.09

        2016年7月20日,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录百纳”,股票代码300291)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批复编号:证监许可[2016]1227号)。

        华录百纳是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央企业中国华录集团所属的从事影视制作、内容营销、媒介代理等业务的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文化传媒集团。华录百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922,495 股(含103,922,4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9,900 万元(含 219,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影视剧内容制作、综艺节目制作、体育赛事运营及媒介资源集中采购项目中。

        本项目团队由大成高级合伙人李云丽律师、合伙人李婕妤律师以及团队成员谭正华律师、刘瑞奇律师、石晓倩助理组成。项目团队自2015年10月承接该项目起,为华录百纳提供了全程专项法律服务,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项目团队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受到了客户和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好评。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